信阳市中心医院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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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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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5-135 |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控建设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227,100.00元 | |||||||||||
| 最高限价:1227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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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信阳市中心医院采购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包括相关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完成所有接口开发、联调测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4质保期:三年(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7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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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无。 4、其他说明: 4.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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