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营服务中心交通监控及交通执法类设施设备运维及零星维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HJZB-2025-12-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5-2025-00106
3、项目名称:交通监控及交通执法类设施设备运维及零星维修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80(万元)
6、最高限价:280(万元)
7、采购需求:
对葛店经开区全城交通监控及交通执法类设施设备进行运维,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维修更换迁改等工作,需满足设备正常运转,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体详见采购人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必须参照以上划型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注册于该公司)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二代)、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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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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