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项目管理部铁件及配件采购谈判公告招标编号:ZTSWJZXTP-2025-042
- 谈判条件
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工商务【2025】13号文之规定,现开展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项目管理部铁件及配件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次采购结果适用于宁夏地区银川工程项目管理部、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事业中心等各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及分支机构。
2.谈判内容谈判内容: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招标物资生产商或贸易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改的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贸易商无需提供。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非人民币的按报名当日人民币汇率换算),并提供2024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及余额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质量满足须提供2023以来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份数不得少于2份。(注:检验报告无需对应物资需求明细表中各规格、提供检验报告在规定年限内即可)
3.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2023年至今)工程项目供货业绩,不得少于2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7天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3.7其他要求: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或者隶属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3.8投标人需有较强的资金垫付能力,并能接受承兑汇票(甲方不贴息)、中铁E信(甲方不贴息)、建信融通(甲方不贴息、中企云链(甲方不贴息)等支付方式。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用电子版标书方式,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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