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交通运输局G36宁洛高速公路漯河至周口(豫皖界)段改扩建工程、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太康至沈丘段、周口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豫皖省界至临颍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支撑专题报告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周财招标采购-2025-122 | |||||||||||
| 2、项目名称:周口市交通运输局G36宁洛高速公路漯河至周口(豫皖界)段改扩建工程、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太康至沈丘段、周口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豫皖省界至临颍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支撑专题报告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1,18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1180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本次采购内容为:周口市交通运输局G36宁洛高速公路漯河至周口(豫皖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支撑要件(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5.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直至获得批复。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年份不足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 3.7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2020年12月01日至今)不小于60公里的高速公路含特大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的(以可研批复时间为准); 3.8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近五年(2020年12月01日至今)主持过1个不小于60公里高速公路含特大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时间以可研批复时间为准);提供连续缴纳六个月(2025年06月、07月、08月、09月、10月、11月)的个人社保查询单影印件及证书影印件或网页查询页面截图(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 3.10.1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0.2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3.10.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11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3以上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
|||||||||||
|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