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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2028三年村居环卫外包服务(BSQ25C00244)公开招标公告

2026.2027.2028三年村居环卫外包服务(BSQ25C0024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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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BSQ25C00244

项目名称:2026.2027.2028三年村居环卫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60,844.99元

最高限价:9,560,844.99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2026.2027.2028三年村居环卫外包服务 9,560,844.99元 1
最高限价总计:9,560,844.99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例为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其中,接受分包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中60%需为小微企业提供,其余全部由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需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
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其中,应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
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
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或两证合一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两证合一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重庆市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类证书如证书名称不一致的,以当地核发为准。
2.若投标人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或两证合一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须承诺中标后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向对应的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2月10日 至 2025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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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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