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YT506井集输、YD7-4-H3井气举生产地面配套等2工程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2-GC066-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YT506井集输、YD7-4-H3井气举生产地面配套等2工程公开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对《YT506井集输工程》及《YD7-4-H3井气举生产地面配套工程》进行施工采购,招标范围如下:
2.2.1.YT506井集输工程
2.2.1.1.井场部分:新建YT506采油井场 1 座。
2.2.1.2.线路部分:新建YT506井至 YT5 试采点采油管道1条,采用5.5MPa DN80的酸酐固化玻璃钢管道,长度0.67km。
2.2.1.3.接入点(YT5 试采点)部分:接入已建阀组连接。
2.2.1.4.辅助工程:总图、自控仪表、电气、通信、结构、消防、电力线路等。
2.2.2.YD7-4-H3井气举生产地面配套工程
2.2.2.1.YD7-4-H3井场新建1套高压气举井口工艺,包括调节阀流量计、止回阀、切断阀以及压力、温度检测仪表;
2.2.2.2.气举气引自YD7转油站气举分配阀组,分配阀组已无预留接头,需扩建;
2.2.2.3.YD7-4-H3井气举管道:新建YD7 转油站至YD7-4-H3井气举管道1条(带保温碳钢管SMLS-PN180-Ф60x6.5-20G-1.0km)埋地敷设,设计压力 18MPa;
2.2.2.4.配套的防腐、电气、仪表等专业。
2.2.3.以上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或实施方案为准。
不包括以下内容:
(1) 无损检测、工程质量检测;
(2) 监理费用;
(3) 施工征地(不包含乙方营地建设征地)及赔偿等;
(4) 甲供物资采购;
(5) 甲供物资见证取样检测。
2.3工程期限:
YT506 井集输工程工期25天,YD7-4-H3井气举生产地面配套工程工期20天,以上2项目工期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2.4施工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新和县、温宿县、沙雅县(英买采油气管理区)。
2.5标段(标包)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政府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3.1.2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级)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1.3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建筑施工。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1.4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包商准入状态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现场进行查验核实。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至少1人:
(1)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明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2)持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
(4)提供不得担任其他单位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3.2.2技术负责人1名,高中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3.2.3安全负责人不少于1名,持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资料提供形式:
①提供人员清单、有效的资质证件扫描件和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②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络截图或现场查询;
③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④技术负责人提供毕业证书。
3.3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设备完整性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井或场站新、改、扩建类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
①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
②提供至少一张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3.5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②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3.6.1、3.6.2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6.3、3.6.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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