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中原农谷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环卫)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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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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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新平招标采购-2025-23 |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中原农谷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环卫)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51,0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51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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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中原农谷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环卫)项目服务范围包含韩董庄镇、桥北乡、祝楼乡、原武镇及师寨镇下辖126个行政村。服务范围包括五乡镇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转运(生活垃圾需运至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指定垃圾处理点,运距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以及垃圾分类试点常态化保洁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标包划分:1个标包 (4)服务期限:三年 (5)服务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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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 | |||||||||||||||
|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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