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SJZX-2025-51
项目名称:崇信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16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 1 |
医疗车 |
健康体检车 (采购健康体检车1辆,为中型医疗专用车,长>8.9米,宽>2.5米,高>3.5米,包括登记区、DR拍片区、听力检查区、B超检查室、生化操作区,配备车载X射线机1台、纯音听力测试仪1台、车载电脑系统1套、无线网络模块1套、车载空调系统1套、紫外线消毒灯3个、电缆盘2个、逆变器1台、稳压器1台) |
1 |
台 |
(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交付、实施的地点:按照要求将货物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凭证的相关材料,免税企业须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4)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5)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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