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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公局隧道公司桂郴4标地材公开直接采购
公告标题:
中交二公局隧道公司桂郴4标地材公开直接采购
公告内容: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隧道公司桂郴4标项目地材物资

直接采购说明

(方案编号:FA00000469912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桂郴高速第 4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地材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

2.1项目概况: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桂郴高速第4合同段项目部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四都镇。

项目路线全长93.661km;路线起点桩号为 K0+640,终点桩号为K94+300.727.其中,桂东县境内27.36km,资兴境内50.11km,苏仙区境内:16.20km。桂郴4标施工桩号为K18+044.834-K27+610含八面山东互通区(部分),线路长度约9.565km。合同造价约为15.92亿,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含:桥梁、隧道、路基、路面等,主要工程量为隧道2座,长度约7.998km,(天鹅山1#隧道长度约5.380km,天鹅山2#隧道长度约2.618km);桥梁6座,其中主线桥1座,互通匝道桥5座;预制梁板473片,20m预制T梁269片,30m预制箱梁132片,40m预制T梁72片;路基挖方约64.31万方,填方约70.89万方,弃方157.5万方(含隧道);落地互通1处。

2.2项目工期:项目工期3年

2.3项目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四都镇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2.1直接委托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2.2其他需说明情况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暂定数量

计划交货

 日期

交货地点

技术规格或质量标准

备注(包件号-若有)

1

碎石

5-10mm

2550

2025.12.30

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桂郴4标

国家标准

2

机制砂

0-4.75

1200

2025.12.30

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桂郴4标

国家标准

合计

3750

备注:1.表格填写应完整,计量单位一致的招标物资填写合计项。

2.表格不应有空行,采购物资清单顺序编写应与采购方案物资清单一致

4.2结算方式:

1.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留存备查。

2.甲乙双方每月 15 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中期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3.在甲方承建的工程如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及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无预付款。

4.3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有效期6个月),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  1 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 60 天内支付 75 %款项、剩余18%款项根据项目计量情况支付)。( 7 %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3.甲方按照载明的乙方收款信息向乙方支付款项。除非甲方同意,甲方不接受乙方单方委托向第三方付款的申请,乙方仍执意要求委托甲方向第三方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如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甲方支付结算款,甲方可相应调整对乙方的中期支付、最终支付比例及期限,此时甲方不承担相应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4.4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若有

(一)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

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四)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

4.5其他情况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推荐供应商的相关情况(注册资本金、资信、业绩等信息)、推荐理由(说明供应商具有承担直接采购事项的能力)等。

推荐供应商为高碑店市鑫厚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柒仟玖佰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4060463007U),该供应商正在与我项目合作,签订有地材采购合同,原合同采购数量17000吨,采购含税金额1688900.00元;经项目检测备案,该供应商提供骨料符合项目施工需求,且供应稳定,履约积极,经营效益良好。

现项目进行合同变更,碎石0-5增加2550吨、机制砂增加1200吨、石渣减少1250吨,共计变更增加采购数量2500吨,增加采购金额280850.00元,变更后合同含税金额1688900.00元。变更数量增加14.71%,变更数量未超过15%。

 

 

采购单位单位名称: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隧道工程公司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桂郴高速第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2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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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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