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S34152220250738号
2、项目名称:霍邱县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预算金额:1084.62万元(本项目共分2个包,其中第一包:568.71万元;第二包:515.91万元。)
5、最高限价:1084.62万元(本项目共分2个包,其中第一包:568.71万元;第二包:515.91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全县30个乡镇185所农村义务段学校约5.28万名学生,采购大米合计约120.51万千克、食用油合计约20.09万升。项目分为2个包,如下:
第一包:周集镇、临水镇、冯井镇、城关镇、石店镇、马店镇、邵岗乡、王截流乡、高塘镇、范桥镇、城西湖乡、白莲乡、户胡镇、龙潭镇、乌龙镇共15个乡镇辖区内 90 所学校,约2.77万人;大米631902千克,食用油105317升。
第二包:宋店镇、临淮岗镇、三流乡、新店镇、岔路镇、孟集镇、彭塔镇、花园镇、潘集镇、冯瓴镇、夏店镇、曹庙镇、长集镇、河口镇、众兴集镇共15个乡镇辖区内 95 所学校,约2.51万人;大米573237.6千克,食用油95539.6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分为2个包,投标供应商可选择对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投多个包的,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但同一家投标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根据开评标先后顺序)。开标顺序:第一包→第二包。
即:若某投标供应商第一包经评审后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第二包经评审后该供应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
8、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所投食品对应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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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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