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41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第三章 报价要求中报价说明:结算价格。每月两次询价,询价以官方公布有的食材按成都市发改委官方公布的食材价格*供应商报价下浮率进行结算;官方公布没有的食材,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和供应商人员到指定的农贸市场(中和农贸市场、乳制品以红旗超市)进行询价,双方在场人员签字确认,按市场询价价格*供应商报价下浮率进行结算。更正为:1、本项目采用统一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在报价表报出的百分比即下浮率,下浮率<0或≥100%,作无效响应处理。 例如:下浮率为30%,即按70%结算。
二、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 增加:★1.本项目预算为390万/年,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期满或本项目预算金额支付完毕,则合同终止。
三、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价格分具体标准和要求: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更正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1-响应基准价)/(1-响应报价)】*分值。
四、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食品安全具体标准和要求: 4、供应商与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承诺中标后定期为本项目提供食品安全检查的得4分。(说明:提供与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合同和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需求,不定期为本项目提供食品安全检查的承诺函)更正为: 供应商与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承诺中标后不定期为本项目提供食品安全检查的得4分。(说明:提供与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合同和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需求,不定期为本项目提供食品安全检查的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