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30120250600034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5-01254
3、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8(万元)
6、最高限价:148(万元)
7、采购需求: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十堰市城区路灯及景观亮化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十堰市城区范围内所有路灯及景观亮化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巡检、隐患排查、应急抢修及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应确保管辖范围内所有设备、管线、路灯及景观亮化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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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