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云南数字枢纽智慧机场建设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 以 民航西南局函【2025】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
1)数字底座(能力平台)建设:建设云平台、大数据平台、视频服务平台、物联网平台、数字孪生平台、融合集成平台,以及开发中心。数字底座为整个集团公司提供能力平台赋能,具有充分的扩容扩展能力,后续其它项目(如昆明机场改扩建工程,简称T2项目)可在本期建设基础上对上述平台进行能力的扩容扩展建设。
2)应用系统(智慧应用)建设:在数字底座基础上,本期工程具体建设七个应用系统,包括:智慧园区(One Portal)系统、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租赁管理系统、航站楼数字化管理系统、场区绿化保洁监管系统、旅客全流程服务系统全省覆盖、商管系统升级改造。
3)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机房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及云南机场集团各州市机场。
2.3招标范围:(1)设计承包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及《云南数字枢纽智慧机场建设一期项目技术要求》范围内所涵盖的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后续服务,以及《发包人要求》和《云南数字枢纽智慧机场建设一期项目技术要求》所要求的其它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应报审(图审)、备案,承包人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
(2)采购、施工承包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及《云南数字枢纽智慧机场建设一期项目技术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采购范围最终以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的工程范围为准。采购、施工承包范围包括全部工程内容的采购、施工、调试、竣工验收、试运行、行业验收、投产、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采购范围不仅限于《云南数字枢纽智慧机场建设一期项目技术要求》所列的“主要设备、软件及服务清单”,还应包括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所有的其它物资(设备、软件系统、材料、器件、附件等)、服务等。
(3)其他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4计划工期:
(1)工程总承包工期:总工期 20个月(600日历日),本项目工期延误以总工期要求为准,以日历天为计算单位。
(2)施工图设计期限:
从开始工作时间起,三个月(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的内审(中间审查)合格、外审(最终审查)合格、以及民航专业施工图质监备案完成。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发包人内审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
(3)施工工期: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承包人应在一个月(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安全质量交底、档案交底、协助发包人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等开工准备工作,达到开工条件。下达开工令后,十六个月内竣工验收合格。
2.5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应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满足发包人的要求,执行发包人质量监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
(2)承包人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管理制度中所规定的质量责任,承担发包人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所规定的质量责任,承担合同约定的质量责任。
①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不得降低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材料、环保、防火、节能、绿色建筑、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及发包人要求。施工图需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合格和民航专业质监备案。承包人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②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通过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民航专业弱电工程检测和承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等保评测、商密应用评估、代码审计以及软件系统CMA、CNAS测试,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③设备/软件系统/材料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及《云南数字枢纽智慧机场建设一期项目技术要求》。性能、参数等符合项目需求,不得低于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参考品牌的品质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未被“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标注企业为“资质异常”状态):
(1)施工资质
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
(2)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备)
注: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须符合民航专业工程甲级设计相关人员规定(以《关于进一步开放民航工程设计市场的通知》中民航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为准);
3.3投标人人员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须具有相关专业(专业类别为计算机或电子或通信或自动化类或机场工程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类别为计算机或电子或通信或自动化类或机场工程等);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广电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注:须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应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飞行区等级4E级及以上国内运输机场信息弱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2)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项飞行区等级4E级及以上国内运输机场信息弱电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注:①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内容、业绩时间、业绩金额等关键信息,若上述证明材料中均不能体现关键信息的,须补充提供加盖合同相对方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②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该业绩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内容、业绩时间(业绩时间以管理系统中该业绩截图载明的竣工时间认定)、业绩金额等关键信息,若上述证明材料中均不能体现关键信息的,须补充提供加盖合同相对方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③上述业绩接受分包业绩、联合体业绩。若上述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所承揽部分应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④若提供的业绩为国内运输机场多专业工程设计业绩或多专业工程施工业绩的,则该设计业绩中须包含信息弱电工程设计内容,该施工业绩中须包含民航信息弱电工程施工内容,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⑤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的业绩满足以上要求均予以认可,同一联合体中同一业绩合同可重复认定。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查询;
3.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节第3.1、3.5、3.6项的要求,联合体作为一个整体应满足上述第3.2项的相应资质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2025年 12 月 12 日09时00分至2025年 12 月 18 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wzycaec@126.com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本项目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电子邮箱等。
招标文件费需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民航工程咨询”支付并开具发票,如需采取其他方式支付,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否则不予认可。
提示:投标人在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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