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新道跨海河大桥工程1标段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62025125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GI001
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于新道跨海河大桥工程 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津开审批【2024】17100号、津开审批【2025】1608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346600000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346600000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945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续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开启机械工程、辅助用房及其配套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工程西起规划的融智路,东至闸南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于新道跨海河大桥工程提升式开启机械设备采购 招标范围: 采购提升式开启机械设备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要求等具体内容。总投资额4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1月30日 至 2026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械设备制造商或供应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1、如供应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机械设备制造能力厂家对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2、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械设备制造商或供应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1、如供应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机械设备制造能力厂家对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2、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