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承包单位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鲁西矿业新驿煤矿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鉴定项目项目编号:SNFZ-LXKY-T2025081419
根据《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十三条“所有开采煤层应当通过统计法、类比法或者实验测定等方法确定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矿井十六煤层为新采区新煤层,无十六煤层基础数据,需要对十采区十六煤层进行自燃倾向性测定。《煤尘爆炸性鉴定规范》AQ/T1045-2007“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层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的规定,所开采的新采区十采区十六煤需要进行煤样鉴定工作。
1.2 采购范围
依据《煤尘爆炸性鉴定规范》(AQ1045-2007)、《煤自燃倾向性色谱吸氧鉴定法》(GB/T20104-2006)、《开采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及标志性气体确定》(Q/BTAY01-2015)及相关标准,对新采区十采区十六煤煤尘爆炸性、煤自燃倾向性、最短自然发火期进行鉴定,编制十采区十六煤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最短自然发火期报告。
1.3 实施地点
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
1.4 质量/服务标准
符合《煤尘爆炸性鉴定规范》(AQ1045-2007)、《煤自燃倾向性色谱吸氧鉴定法》(GB/T20104-2006)、《开采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及标志性气体确定》(Q/BTAY01-2015)。
1.5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 年12 月31 日前出具鉴定报告。
1.6 最高限价:
7.95 万元(大写:柒万玖仟伍佰元整,税率6%)
1.7 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
供应商提交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最短自然发火期报告后,采购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无其他问题,供应商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单位根据资金预算情况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质保期:无。
2.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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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