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项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YGMY-25FW060)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项审计项目(项目编号:CYGMY-25FW060),项目已审批,项目最高限价不得高于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为保证我公司 2024 年至 2025 年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计提、使用合法合规,符合河曲县财政局、河曲县自然资源局、河曲县环保局的监管要求,拟对 2024 年至 2025 年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计提、使用进行审计。
2.2 采购范围:对2024 年 1 月 1 日 -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计提的合规性(含计提基数、比例是否符合《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及地方监管规定)、使用的合理性(含资金支出范围、审批流程、票据合规性等)审计。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15 日历天(自采购人提供完整审计所需资料之日起计算)
2.4 服务地点: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
2.5.1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财资〔2021〕10 号)及河曲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关于基金监管的具体要求;出具完整审计报告(含审计结论、问题整改建议)并取得河曲县2025年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年度计划制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2.5.2审计报告需真实、准确反映基金计提与使用情况,无重大遗漏或错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审计服务” 相关内容)及具备由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持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备案证明);
3.1.3提供 2025 年 11 月(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需包含至少3 名在职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签章);
3.1.4提供 2025 年 11月(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缴纳凭证,零申报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零申报证明);
3.1.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与,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验);
3.1.6提供 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若成立未满两年,提供自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7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 10 人(需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证书在有效期内,),其中至少 2 名注册会计师具备矿山行业或基金审计相关经验(需提供近 2年内(2023年 1 月 1 日起)相关审计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3.1.8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且近2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少主持过不少于2个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审计或矿山行业财务审计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审计报告签字页复印件,证明其主持身份)。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采购人备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3.2.3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集团内部公示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18时00分-2025年12月15日18时00分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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