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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2026年物业和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GP2025-13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2026年物业和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21.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21.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采购包1、采购包2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需求

10,341,000.00

物业管理

2-1

C22040000-餐饮服务

食堂管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需求

12,873,000.00

餐饮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实现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需采取分包合同方式,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不含)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单独投标;(3)若采取分包合同方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分包各方必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人和分包意向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等;(2)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采购包2:(1)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实现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需采取分包合同方式,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0%(不含)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单独投标;(3)若采取分包合同方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分包各方必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人和分包意向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等;(2)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包中除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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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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