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铁路巡防段伙食团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806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巡防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伙食团餐料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二年财务审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拥有专业的食材采购团队和配送队伍;拥有规格适宜的厢式货车、冷藏车,能够保证食材准时送达。
5、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发票复印件)
6、须按国家食品检测的要求提供食品检测、检疫部门检验证明,肉类商品能够提供随车检疫证明。(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巡防段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