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JSWT-G2025-0002 项目名称:大丰区城区生活污水收集提质增效项目 -城市污水提升泵专项维修服务 预算金额:158.9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8.9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 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15河道活水泵站和27座截污泵站的日常保养、巡检和运行维护,其中:15座城区河道活水泵站泵房墙体、地坪、玻璃、电路及所有设备等维修,6座城区河道活水泵站和13座污水泵站专项维修;(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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