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各斯轻轨车辆监造服务合作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ECJDY-25-ZB-25
1.招标条件
1.1经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拉各斯轻轨车辆监造服务合作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拉各斯轻轨车辆监造服务合作项目。
2.2项目地点
大连市。
2.3项目概况
3列动力集中内燃动车组(2M6T),每列8辆编组,共24辆,最高运行速度为80km/h。
2.4项目内容
本工程相关的监造服务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成果文件。
2.5质量标准
本工程的服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标准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2.6招标范围及工作阶段
自开始驻厂监造到完成车辆出厂验收工作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设备监理甲级资质,需提供资质文件影印件(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财务、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如无2024年报表,则时间往前推一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近3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投标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项目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
3.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4业绩要求
近5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类似监理或监造合同业绩至少1份以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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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