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山县三峡龙脊景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9-500237-04-05-77586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全景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全景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山县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两坪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将对三峡龙脊景区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内容包括:登龙服务点至周家村环线道路修缮工程、民宿改造工程、商业改造工程、观景平台修缮及扩建、打卡装置新增、边坡整治、摆渡车购置、停车场整修等基础设施建设;树屋酒店、木屋酒店、帐篷营地等露营基地及其配套工程建设;滑草场、真人cs场、丛林穿越、亲子乐园、云上攀岩等无动力乐园及其配套工程建设;移动售货亭、摊位等便民售卖站及其配套工程建设。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26479.6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3942.65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①设计部分:按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图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施工过程中对业主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②施工部分: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③其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④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工程内容及实施范围进行调整,若因调整导致工程内容及实施范围减少,无论减少多少,承包人均不得追究发包人违约责任。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95日历天;
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同时明确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责任和权力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