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2025-HW-2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勉县城镇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一期)环卫车辆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要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技术要求”中“本项目核心产品为:18吨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如通过初审的有效供应商拟供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规定,提供相同核心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售后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变更为“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18吨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如通过初审的有效供应商拟供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规定,提供相同核心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培训及售后服务”得分高的优先,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车辆报价须包含车辆购置税、交强险及车辆上户的所有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在单独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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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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