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分公司支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潜江市分公司支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潜江市分公司支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SHRJ-CG-2025-104
三、招标内容:
(一)采购内容:潜江市分公司25个支局食堂服务。(二)采购预算:77.5万元/年(含税)。(三)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四)最高限价:77.5万元/年(含税),报价超过限价的将被废标。(三)服务期: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合同签订采取“1+1”形式,第一次合同签订截至2026年9月30日,需求单位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可续签1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二)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七)本项目特设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络查询截图及对应网页链接)。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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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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