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株洲车站2026年轨道衡设备维护服务采购公告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招商人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株洲车站
二、项目名称
广州局集团株洲车站2026年轨道衡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情况
(1)严格落实国铁集团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轨道衡检修技术标准”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巡检、定检,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巡检及配合国家轨道衡总站进行周期检定,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2)根据国家轨道衡计量站要求,每年确保轨道衡周期检定合格,机械电器设备符合产品标准、状态良好。
(3)每2个月对轨道衡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重复性检测合格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轨道衡发生故障时,于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并书面说明故障原因及防范措施。
(4)维护设备时应填写技术服务单一式2份,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和处理过程。
(5)将每年的维修记录汇总装订,并与当年的维修规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株洲车站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地点:醴陵南站货场6道
质量(服务)标准:执行《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规则》及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其他技术标准。
本次维保服务不包括车号识别系统,采购执行采购总额控制,年度维保服务采购总额不得超过7.36万元(如果集团批复金额低于该金额,则以集团批复金额为限价总额)。
2.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株洲车站轨道衡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时间为期1年,供应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竞标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证照齐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3.理解并遵守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竟商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水平,遵守招商人制定的招商规则。
5.竟商人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管内没有竟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规行为,竞商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情况。
6.竞商人在近3年的经营过程中无工商行政相关处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8.未在近3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要求
质量标准:按照“(广铁货发〔2023〕46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广州局集团公司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标准执行。
服务要求:
1.故障发生后1小时内响应,室内设备故障、软件故障24小时内修复;室外设备或光电缆维修,在车站给出的施工维修点内完成修复。
2.设备检修按设备故障修、定期修相结合的方式。故障修以临时故障处理为主;定期修主要指月度巡检,每2月一次,以设备状态保持、隐患排查为主。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对发现的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应马上告知招商人,且立即组织隐患整治;对发现存在消防隐患的问题,应立即停用该设备,马上告知招商人,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并确认问题解决后方可重新使用该设备。
3.根据国家轨道衡计量站要求,每年确保轨道衡周期检定合格并拿到鉴定合格证。
4.涉及上道作业的,作业人员应遵守铁路营业线施工相关安全要求;作业严格按天窗点外、点内作业有关规定办理;严禁私自上道进行设备巡视检查、维修调试及故障处置等工作。
5.维修人员检修设备时应及时填写根据国家轨道衡计量站要求,每年确保轨道衡周期检定合格,机械电器设备符合产品标准、状态良好。相关检修记录单,检修单应详细记录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检修内容等。
6.维保服务期内维修所需的设备、部件和材料由供应商提供,所提供的设备、部件、材料在参数、功能、性能上不得低于被替换下来的设备、部件、材料所具备的参数、功能、性能;核心设备的维修部件应采用原厂部件;用于替换的设备须为原厂产品或在参数、性能指标上超出原厂产品的其它品牌设备。
7.维保服务期内被替换下来的部件或设备属于招商方财产,中标方应及时将其交付招商方。
8.维保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或国铁集团、招商方上级单位出台新规定时,中标方须无条件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定执行。
9.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装、研发、维护等工作,中标方应按国家、招商方网络安全相关要求执行;中标方违反相关要求造成的网络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10.中标方不得擅自屏蔽、过滤、修改检测数据,不得影响正常检测工作,对引起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甚至导致事故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六、竞商报名及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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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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