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新兴街片区城市更新配套建设项目包含新兴街(京汉大道~中山大道)和纯阳街(京汉大道~中山大道)工程。新兴街西起京汉大道,东至中山大道,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全长203m,红线宽12m;纯阳街西起京汉大道,东至中山大道,城市支路,单向1车道,全长207m,红线宽1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与工程相关的管线迁改(不含强电)、道路破除、施工期间交通疏解等。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商品混凝土及水稳进行线上询价采购,报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资料上传至中交供应链系统,不接受系统外的任何报价。
二、物资需求数量:见附件
三、履约担保
1.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2.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
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
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
四、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若双方未明确质量标准,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五、计量方式
材料数量以甲方现场施工地点商品混凝土运输车实际装载量并经需方签字确认商品混凝土数量等书面方式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
六、结算、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18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2.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 5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在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180日内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4.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七、电子报价文件的递交
1.询价通知的发布
1.1本次询价通知于2025年12月17日14时30分至2025年12月20日14时30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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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