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具备开工条件,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下称“安责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管理专业化运作,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实行集中管理,招标人指定诚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为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经纪人,负责对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保险进行集中管理。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
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
2.2工程概况
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泸州市泸县百和镇东北侧(川渝界),接重庆市江津至泸州北线高速公路,经泸州市泸县、龙马潭区,自贡市富顺县,宜宾市江安县、南溪区、三江新区、翠屏区,止于叙州区观音镇,接G7512筑蓉高速,路线全长132.748公里。
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26893.4米/111座,其中特大桥1018米/1座,大桥24966.6米/96座,中桥908.8米/14座;设置涵洞及通道371道;设置隧道4082.5米/2座,其中特长隧道3230米/1座,中隧道852.5米/1座;设置互通式立交18处,其中枢纽互通5座,一般互通13座;设置分离式立交4座,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3处,管理监控中心1处,收费站14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13处);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10条,共计22.421公里。全线占用十地1059.34公顷。
建设工期暂定36个月。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
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安责险。
2.3.2标段划分:
根据项目分布及实际施工标段划分情况,将本项目按照1个标段招标。
3. 招标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3.3《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资源集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财﹝2019﹞74号);
3.6昆投财〔2019〕267 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险资源集中管理办法》的通知;
3.7昆投财融网〔2022〕317 号关于强化保险资源集中管理的通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在中国境内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总公司唯一授权的四川省级分公司,四川省内无分支机构的,由总公司参与投标;
4.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并应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4.3投标人在承保安排、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方案设计、经营管理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关的资格和能力;
4.4投标人上一年度的偿付能力指标应符合银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充足率不低于100%);
4.5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
4.6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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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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