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及依据
1.1 采购条件
太原横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工程资金来自项目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的施工物资进行公开采购。
1.2 采购依据
1.2.1《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5〕6 号);
1.2.2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太原横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一标段项目由太原市龙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其中地块一占地103000㎡ ,位于小店区西温庄乡横河村,北邻智慧南街,西邻马连营路,东至纬十线(规划 路),全部规划为回迁安置房,本项目位于小店区,马练营路以东,纬十路以西,智慧南街以南;包 括地块一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9号楼,商业街S1楼、商业街S2号楼、1号换热站、地下车库一段。总建筑面积约为 230365.58 ㎡ ,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182437.83 ㎡ ,地下总建筑面积约为 47927.75 ㎡ 。竣工日期约为 2026 年 11 月 02 日,总工期 1095 日 历天。
2.2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三:采购物资、清单及报价人资格要求。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需求物资生产或 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包件的授权函;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使用;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近 2 年【(2023-2024)年连续 2 年】的财务报表,新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产品具有近 2 年【(2023-2024)年连续 2 年】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报价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新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
3.1.5 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采购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 年12 月22日8:00 前完成报价。
4.2 本次询价采购不收取费用。
4.3 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采购,报价人需在 2025 年 12 月 21 日 18:00 前及时进行线上注册、线上报名;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报价文件;线上报名等操作通过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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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