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347国道举水河大桥工程已由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委审批(2022)306号】关于347国道举水河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报告批复批准建设。347国道举水河大桥工程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施工。项目业主为武汉市新洲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部省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根据我公司“工程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制度”要求,本项目的桥墩防撞设施施工已具备专业分包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举水河大桥工程是G347改建项目中的主要控制性工程,顺接江北快速路,是武汉都市圈发展交通硬联通项目,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桥址位于新洲、团风交接处,路线全长2.519公里,其中桥梁全长2252.53米,由团风、新洲两地合建,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本标段在新洲境内,长度0.982公里,全部为桥梁工程,桥梁结构形式主要为25×30m预应力砼先简支后结构连续小箱梁(合计250片)、3×30米跨预应力现浇箱梁(顺接347国道新洲段)、(39+64+39)m悬浇连续梁(跨举水河西大堤)。
2、招标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347国道举水河大桥工程项目经理部。
3、招标项目名称:347国道举水河大桥工程桥墩防撞设施施工
4、工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和团风县交界处(施工工地)。
5、招标范围:桥墩防撞设施施工。
6、工作内容:桥墩防撞设施施工图纸深化设计、评审,所有原材料的采购,防撞设施加工制造、试验检测、试拼、场内拼装、气密试验、防撞设施整体运输至指定施工现场;防撞设施吊装安装;现场缺陷修补、维护以及海事航道协调等满足建设及设计单位验收标准的全部工作内容。
7、本次招标的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工程进度进展情况调整招标文件的工程数量。
6、计划工期:具体以甲方下达的节点计划为准,满足招标人及建设单位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类似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且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优先考虑。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完成的桥梁防撞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
(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中,不得参与投标。
(6)质量要求:a、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b、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c、验收标准:满足各项设计规范要求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标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子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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