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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铅山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鹅湖西大道周边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361124032025020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人 铅山县黄岗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铅山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鹅湖西大道周边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工程地点 铅山县河口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立项批文号 关于铅山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鹅湖西大道周边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铅发改投字〔2025】47号
项目编码 2304-361124-04-01-887221
建筑规模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地下面积:0.00平方米
层数:0层,高度:0.00米
长度:0.00米,跨度:0.00米
路面宽度:0.00米,直径(管径):0.00米
断面面积:0.00平方米,其他:0
项目总投资 4790.17万元 本工程投资 37476927.49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
工程类别 其他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铅山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鹅湖西大道周边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包含:路面改造人行道改造、台阶改造、停车场改造、景观工程改造、雨污水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鹅湖西大道:起点位于柴家村附近(K0+000),由西向东延伸,终点至望夫山路(K6+429.008),路线全长6.43千米,改造范围分为两段(K0+000~K2+880、K5+064.167~K6+429.008)约4.23千米。其中:湖西大道(汪乌线K0+000~K2+880)段道路全长2.88千米,原道路红线宽10.5米,在桩号K1+120~K2+880段考虑城镇化路段,道路两侧各拓宽1.5米作为非机动车道,拓宽后该段道路红线13.5米(详见道路横断面图),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为60km/h;鹅湖西大道(外环路-望夫山路K5+064.167~K6+429.008)段道路全长1.35千米,道路红线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为40km/h(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以参建方最后一方签署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2498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 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人员的岗位证书。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其中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人员应持有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否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名称及数值) /
其他要求 1、 本工程采用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建字〔2025]5号合理低价法+资信法) 电子化评标。 2、投标人可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报名,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3、按铅府办字[2015]1号文件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4、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能为本单位以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且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建造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按赣建招标【2020】1 号文件执行),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市政类专业);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 5、拟承担投标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 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 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江西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根据赣发改公管[2025]589号文,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要求中标单位依法签订中标履约提醒谈话登记表。对依法投标、不围标、不串标、并不转包、不挂靠以及施工现场的总监及其他人员按照投标承诺岗履职等行为作出承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诺书为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附件之一,与专用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不见面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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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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