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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107 以东农业村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红旗招标采购-2025-25
2、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107 以东农业村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最高限价:32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红旗招标采购-2025-25-1 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107 以东农业村保洁服务项目1分包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2 红旗招标采购-2025-25-2 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107 以东农业村保洁服务项目2分包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人民政府107以东农业村保洁服务项目划分为两个包,包一:7个村村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转运工作;包二:村外道路及全域保洁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5.2 包划分:2个包
5.3 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5.4 服务期限:2年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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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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