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犍为县新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3ZB-QWXM-2025-0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浙乐产业园犍为飞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犍为项目),项目业主为乐山高新投犍为基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犍为县新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犍为新型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三期):用地约 456.66 亩,新建标准化厂房 251440 平方米,包括场地平整、新建标准厂房、设备房、门卫室、办公楼、倒班楼、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估算建安费约 54499.81 万元。总建筑面积147287.00㎡,其中包括建设标准厂房119887.00㎡、仓储及物流14200㎡、设备房/门卫室800㎡、办公楼2600㎡、倒班楼6800㎡、食堂/餐饮/超市用房3000㎡。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官方平台通报。同时,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