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海南区殡仪服务站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区殡仪服务站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南区殡仪服务站项目 已由 乌海市海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乌海市海南城镇建设投融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海南区殡仪服务站项目
2.2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南区拉僧仲集中埋葬点
2.3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2028.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及配套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项目计划投资:1156.2751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A1503002025121801001001 | 标段名称 | 海南区殡仪服务站项目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156.2751 | 工期(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包含2家); (2)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或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5)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 (6)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中涉及到的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业绩及信誉评价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均可。 (7)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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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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