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3-ZCXM-G2025-0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2026-2028年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39.9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39.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2026-2028年非执法类辅助性纳税服务项目,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如能达到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次年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参照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CA电子公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CA电子公章)。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投标人如为自然人可提供缴税证明)(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CA电子公章)。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CA电子公章,格式参照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存档)。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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