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星骆驼圈子专用铁路项目
四电安全防护用品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1805ZB-LTJZ-2025-01)
1.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疆新星骆驼圈子铁路专用线(以下简称骆驼圈子铁路项目),项目业主为新疆新星淖烟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星骆驼圈子专用铁路项目。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疆新星淖烟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骆驼圈子工业园专用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境内。线路自既有兰新铁路红旗村站接轨,折向南下穿兰新高铁后向东行进最终到达骆驼圈子产业园区,新建线路全长45.669km。线路自兰新铁路红旗村站(DK0+000=K1339+190)哈密端咽喉站房同侧引出,折向东南方向设骆驿西站,然后向南利用兰新高铁盐泉特大桥下穿兰新高铁,绕避风电场后向东行进至骆驼圈子产业园区南侧设骆驿站,新建正线长度40.697km;下行疏解线自红旗村站哈密端咽喉站房对侧引出,展线爬升至足够高度后向东北方向上跨兰新线接入骆驿西站,下行疏解线长度4.972km。新建线路总长45.669km。全线新设车站2处,设大桥139.6m/1座,中桥321.71m/3座,涵洞1334.3横延米/64座。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具备满足招标物资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试验设备,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者承诺书)。
(3)财务能力: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23年和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两年,须提供成立年份之后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相关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列入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127种)的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产品认证证书。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有2022年6月1日至今铁路行业的供货业绩证明2份(证明材料以附有订货明细表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页、订货明细表、双方盖章页、发票证明。合同有效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骟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