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2-BHJD-G2025-0009 项目名称:滨海县城厂-网-源-河一体化排查溯源及水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0.000000万元(采购包1:110.000000万元;采购包2: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人民币110万元;采购包2:人民币150万元 采购需求: 滨海县城厂-网-源-河一体化排查溯源及水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方服务项目,共分为2个采购包,分别为滨海县城厂-网-源-河一体化排查溯源(采购包1);滨海县水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方服务(采购包2),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作为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身份或投标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