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堡县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吴政审批发〔2025〕49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吴堡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北(陕西)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吴堡县
2.2工程规模:吴堡县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吴堡县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从污水处理厂进水前池到高位蓄水池铺设管道5618m,其中,Φ250-pe-2.0Mpa管道3580m,Φ250钢管及安装2038m;10kv输电线路工程(带电杆)3km;0.38kv低压电缆(带电杆)0.5km等;吴堡县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项目N2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新建500m³进水前池1座(蓄水池尺寸为14.3mx10.7mx3.5m)及配套设施;新建泵站工程及配套设施(占地2.4亩,内容包括主厂房、电气副厂房、管理房等,主厂房面积为150㎡,副厂房面积为85㎡,管理房面积为95㎡);新建2座2000m³“高位蓄水池及配套设施(2个2000m³蓄水池进行串联),蓄水池尺寸为 23.9mx23.4mx4.0m,具体以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为准。经县财政部门审定最高限价为11238213.22元,其中N1标段最高限价为4556691.7元,N2标段最高限价为6681521.52元。
2.3项目投资总额:11238213.22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2.5.1:标段名称:吴堡县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标段编号:E6108003536c03209001001;标段类型:施工;
2.5.2:标段名称:吴堡县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项目N2标段;标段编号:E6108003536c03209001002;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
标段1:吴堡县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从污水处理厂进水前池到高位蓄水池铺设管道5618m,其中,Φ250-pe-2.0Mpa管道3580m,Φ250钢管及安装2038m;10kv输电线路工程(带电杆)3km;0.38kv低压电缆(带电杆)0.5km等,具体以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标段2:吴堡县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项目N2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新建500m³进水前池1座(蓄水池尺寸为14.3mx10.7mx3.5m)及配套设施;新建泵站工程及配套设施(占地2.4亩,内容包括主厂房、电气副厂房、管理房等,主厂房面积为150㎡,副厂房面积为85㎡,管理房面积为95㎡);新建2座2000m³“高位蓄水池及配套设施(2个2000m³蓄水池进行串联),蓄水池尺寸为23.9mx23.4mx4.0m,具体以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7其他:投标人提起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向西北(陕西)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本项目异议联系方式:029-8919513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吴堡县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与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建造师(提供无在建工程声明);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1.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4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外省企业须提供“入陕企业信息”网页截图;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信用承诺截图(加盖公章网页截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项提供承诺书,4项提供网页截图)(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8本次招标仅面向民营企业。
3.2标段名称:吴堡县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项目N2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3.2.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与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建造师(提供无在建工程声明);
3.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2.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2.4.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
3.2.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
3.2.6.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外省企业须提供“入陕企业信息”网页截图;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信用承诺截图(加盖公章网页截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项提供承诺书,4项提供网页截图)(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8.本次招标仅面向民营企业。
3.3标段名称:吴堡县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项目N1标段,本次招标接受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相关资格要求。标段名称:吴堡县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项目N2标段,本次招标接受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相关资格要求。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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