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开发区人行道改造工程(二期)二标段测绘 (项目编号:BGZ-TDJBJS-2025-001)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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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开发区人行道改造工程(二期)二标段测绘 (项目编号:BGZ-TDJBJS-2025-0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2日 发布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GZ-TDJBJS-2025-001
项目名称:开发区人行道改造工程(二期)二标段测绘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2)查询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应当提供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依法免税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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