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AJQTYW2025122900783i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铁路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关键技术研究》课题数据流通基础组件授权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和信息化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业务。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可信数据空间组件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包件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交付时间 |
服务地点 |
保证金(元) |
|
| 包件1 |
数据流通基础组件授权服务 |
可信数据空间组件 |
套 |
1 |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和信息化部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科信部指定位置 |
8100 |
| 可信数据空间连接器组件 |
套 |
2 |
备注:
(1)本服务内容中的预估数量,不作为本期服务数量,实际服务数量以服务期内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数量为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执行期内数量履行完毕,合同即终止;合同到期后服务数量未履行完毕的不再履行,合同即终止。
(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3)招标范围包括:西安局集团公司《铁路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关键技术研究》课题数据流通基础组件授权服务项目。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单价中应包含检测过程中的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过桥过路)费、采集待检样品的运费及其补贴等费用,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列其它费用(认为报价中已包含所有费用)。
(5)本报价为最终报价。
(6)本项目以投标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1: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具有投标服务涉及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承诺函,提供2022年以来至少2份可信数据空间相关内容的服务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并提供包括并不限于首页、服务范围、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无“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不良记录;无“中国裁判文书网”违法犯罪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原厂代理委托书和服务承诺函,并明确载明技术及售后服务由原厂承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