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JZEG-HY-25-G1-F-0026381 | 采购经理 |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2-29 17: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12-30 15:0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F | 服务 |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 1 | 年 | 2026年12月31日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 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档费用、检测费、编制报告费、平台使用费用等。不含税价格低价中标,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10万元(含税),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投标方需将以上所需资质、业绩等相关材料进行上传,对于缺少相关资质、CMA证书、业绩、委托书等材料的报价为废标。 3、如因招标单位改造、增加设备等原因于2025年新增密封点,投标单位不得另外增加收取费用,如密封点数量减少,招标单位也不再要求降价。 4、监测费用为季付款。(公司账期为6个月) 5、根据公司《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公司组织对拟中标单位的办公场地、实验室、设施设备等进行现场评价、核实,经评价不符合《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要求的,将不再发放中标通知书; 6、报名单位不得擅自将服务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或者擅自与其他机构以合作的方式开展服务; 7、根据《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要求,第三方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各单位应立即中止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第三方机构有关责任,且5年内不得与其进行相关服务合作,同时报公司安环部备案: (一) 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的。 (二) 传输数据造假的。 (三) 提供虚假监测数据的。 (四) 提供虚假监测报告的。 (五) 未经同意,私自分包、转包的。 (六) 未履行保密协议的。 (七) 被有关部门通报、立案或处罚的。 (八) 其他影响第三方机构开展业务的情形以及其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情形。
3.技术条款:1、根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3-201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25)等相关要求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2、 每季第二个月15日前完成当季LDAR检测计划,当月30日前提供纸质版检测报告和分析报告,并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检测数据上传平台。 3、具备常规监测数据并带定位路线及视频影像的合格监测仪器,具备红外检测、声学成像检测设备。 4、按《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要求2026年动密封点四轮次、静密封点两轮次检测,2026年10月1日后按《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25)文件要求执行。 5、公司全年动、静密封点合计46515点次(2025年建项,以26年实际检测为主),检测频率:动密封点3月/次,静密封点6月/次。 6、环保检测监管系统要求:由工程师端的定位影视监管系统和后台端的存储管理平台组成。 7、检测期间对发现的泄漏点如实告知招标企业,及时进行修复复测,以达到环保要求;同时应按石家庄环保局要求,对检测情况进行电子平台录入,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要求。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
5.报名要求:1、具有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检测资质,具有CMA证书(有效期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注册截图;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包含),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检验检测服务等相关内容; 3、报名单位需要提供业绩资料,包括与制药或化工企业开展LDAR业绩,业绩材料不少于5家; 4、报名单位需要提供满足开展自行监测业务所需的具有检测技术能力的人员、设备和场所(招标单位将对投标企业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核验),需要提供至少5个以上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近三年未被列入国家或地方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或相关部门公布的违法或失信企业名单; 6、以上报名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平台进行报名条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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