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ZZ2025-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车站普速站区2026年消防设备(系统)维保服务”招标人为广州局集团公司长沙车站,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沙车站普速站区2026年消防设备(系统)维保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2.1招标标的物:长沙车站普速站区2026年消防设备(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2具体服务要求:
2.2.1负责长沙站普速站区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包括消防水泵房及由消防水泵房供水的部件,包括灭火器、防毒面具、灭火毯等移动式消防设备的更换)工作。
2.3服务地点:长沙车站普速站区
2.4预算及服务内容期限。
2.4.1预算及定员:项目预算暂估为279984元,投标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税点为6%,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遇税务政策调整,合同价款不变。
2.4.2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竞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消防管理资质和处置应急事件的专业能力,并保证相关资质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2.4.3 服务期限: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包件竞标人资格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竞标人成立并运行满5年。竞标人应具备消防检测技术业务资质和相关经验。
3.1.2 竞标人业绩:竞标人近 3 年内完成本项目同类服务项目。
3.1.3 竞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招标人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遵守招标人制定的招标规则。以往的经营活动中应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合同履约违约行为或被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
3.1.4 竞标人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标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如实提供企业资质等材料,招标方对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企业法人,自然人进行资格预审和尽责考察,竞标人做好配合,对竞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违法经营受到通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法人在公检法留有案底等,招标人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
3.1.5 竞标人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1.6 竞标人为一般纳税人。
3.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1.8属同一法人或相互之间存在关联管理关系的竞标人不允许同时对项目竞标,否则视为无效竞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