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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冶 城建工程技术 分 公司 马钢检测中心区域房屋隐患及周边整治工程破坏性拆除 工程专业 分包招标公告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城建工程技术分公司马钢检测中心区域房屋隐患及周边整治工程破坏性拆除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201306-2025-CJ1224-ZY-069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马钢检测中心区域房屋隐患及周边整治工程破坏性拆除工程。
2.招标范围及概况:
2.1本次招标范围:拆除地块内现有建筑共7座:分别为社会事业部办公楼(3F)、检测中心仓库楼(2F)、检测中心二层办公室(2F)、安全教育楼(包括安全处门楼、环保检测楼、综合利用实验室等)(4F)、安全培训楼(包括安全部救护车库、安全处仓库等) (1-3F)、公司车队第三车场厂房及辅楼(1-2F)、物流公司南区保产班组房屋(1F);(建设方需要回收的拆除物资由建设方负责运输,回收物资按马钢有限相关规定执行,承包方负责装车,拆除件需满足装车要求,非回收物资由承包方负责清理出场)。
2.2工程概况:具体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建设地点:检测中心区域房屋隐患及周边整治工程EPC项目现场。
4.工期要求:7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6.其它要求:
(1)价格的调整:
①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材料单价不可调整;
②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约定:/
③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④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完成材料价格调整、计量;
由于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分包人承担。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格为2025年5月的当期《马鞍山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发布的人工、材料信息价。
①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与基准价格的差值不超过±5%时,价格不予调整,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机械费:本项目的机械费不予调整。
(3)
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为分包合同总价*2%,具体以业主结算值按照安徽2018定额取费为准,需开具足额发票,不足部分予以扣除。
(4) 投标单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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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