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2-520521-04-01-94157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毕节市大方县建制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已由 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毕节市大方县建制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方发改环资〔2025】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方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及申请上级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方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长石镇、瓢井镇、猫场镇、马场镇、对江镇、羊场镇、黄泥塘镇、六龙镇、达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拟改造大方县对江镇、黄泥塘镇(鸡场乡)、马场镇、猫场镇、瓢井镇、羊场镇、长石镇、六龙镇、达溪镇等9个乡镇DN100-DN600波纹管92.6公里,新建检查井680座,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2.3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金额:2891500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89.15万元(其中设计费262.28万元、预算编制费用19.62万元、施工图审查费用7.2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毕节市大方县建制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2.7其他:1.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方式如下: (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技术支持:信源公司(0857-8317294); (2)办理电子密钥(CA):0857-8316572(华测 CA)、0857-8319852(贵州 CA-应急联系人 15680500516); (3)“标信通”APP 全国统一咨询服务电话: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2.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论是否中标,一律不予退还。 3.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签订合同要求由中标人支付,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费用。 4.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开评标。所有投标文件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 以大写为准;投标函报价为空时,作废标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电子签章及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5.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 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正文与评标办法前附表不一致时, 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6.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补遗书形式发出,补遗书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毕节市),请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投标人未下载或未按规定执行,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本招标文件中的“ 电子投标文件 ”字样与“投标文件 ”字样均表示投标人上传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毕节市)系统内的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毕节市)系统内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的封面和目录使用招标文件格式文本中的或使用业务系统中的均有效。封面和目录不作为无效标条款。 9.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电子签章及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同一页码范围内,只要具有有效签章及签名的视为在指定位置签章及签名,签章及签名位置有偏离的,不作为无效标的评审依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