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重庆公司万州电厂二期扩建项目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12124,招标人为国能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重庆万州电厂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是重庆市大型骨干燃煤电厂。电厂规划容量为4×1000MW机组,一期#1、#2机组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15年2月、9月相继投产。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扩建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3机组计划于2028年4月建成投产,#4机组于2028年6月建成投产。
2.1.2招标范围:
本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税收政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收集、梳理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政策,编制《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业务代理服务方案》;
(2)就《专用设备抵税政策》之《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后面简称“《目录》”)中所指应用领域的执行标准及具体性能参数指标等内容,向财务人员、专工进行沟通、解释与说明;
(4)对照国家最新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清单,参与新建项目的设备选型,按照目录清单和税法要求,提出目标设备签订合同的相关要求。
(5)对照国家最新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清单,梳理购置全部设备的档案资料,对其设备参数与税收优惠文件进行比对、计算、筛选、判定,对符合专用设备(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资料进行审核、鉴证,识别符合或者优于国家专用设备抵税《目录》中规定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全部专用设备,按国家专用设备抵税《目录》中的名称及有关性能参数,完整、准确、正确全部分别列入采购人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税清单》,确保采购人能抵尽抵,依法合规,规避风险;
(7)将《专用设备抵税政策》中的文件规定,贯彻到专用设备采购合同(含技术协议)签订、发票开具、设备到货验收、投用、性能验证、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申报等环节中,对能实现抵免企业所得税但与采购人目前有关指标不一致或者有优化改进的地方(比如:设备名称、性能参数、价值构成等),提出整改或者优化意见、措施;
(8)在依法合规前提下,识别采购人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漏洞和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9)根据优选税收优惠方案,完善专用设备相关资料,审核确定最终专用设备应归档资料与专用设备款金额,依据税法及当地税收政策,出具《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专用审核报告》,审核报告书一式四份。
(10)与采购人财务部、计划物资部、工程技术部、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按政策要求和规定全程跟踪收集、汇总并保存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所需的全部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含但不限于专用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技术协议书、合格证、说明书、铭牌、厂家出厂试验报告、“专用设备投入使用时间证明”,以及出力、效率、散热、热耗等公司生产现场性能试验报告(如需要)、节能评估报告(如需要)、其他相关性能鉴证报告等资料档案,并装订成册。
(11)在新建项目投产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的同时,负责填报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报表,完成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报,整理并形成税务备查资料,并装订成册。
(12)在投产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的同时,完成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报。
(13)结合企业实际业务情况,辅导财务人员及技术人员完成财务、税务、技术等与此优惠事项相关的事项处理。
(14)在采购人所在地驻地进行必要的现场办公。
(15)审核代理工作结束后,配合企业应对税务稽查、审计检查,如因此项审核服务成果产生涉税争议或涉税风险,乙方有责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至争议或风险消失。
(16)其它事务。为采购人提供其他所需的税务服务。
2.1.3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开始,结束时间以投产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期将三类专用设备涉税优惠事项申报完成为止。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1.4服务地点:国能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且税务师事务所须为AAA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服务的合同2份,抵免税额不低于10000万元需提供用户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和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需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抵免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26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31 16:00:00。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