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343号-11
项目名称:农安县人民医院购买"心电信息管理系统、十二导联心电记录仪、十二导联心电分析系统"的项目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合同包一
数量:
预算金额(元):9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标的:病房无线移动心电设备等;2)数量:1批;3)简要采购需求:数据采集:同步12-18导联心电图数据采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保证安装验收调试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书);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的书面声明);3.4 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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