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2026年迎春灯饰服务项目(NAQ25C0037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NAQ25C00375
项目名称:南岸区2026年迎春灯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最高限价:3,750,998.61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南滨路、南坪片区 | 1,950,971.81元 | 1 | 项 |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江南新城、经开区片区 | 1,800,026.80元 | 1 | 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2月26日 至 2026年1月5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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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