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高新区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义市高新区中水回用工程项目 已由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09-520302-04-01-568199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遵义红城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含供水规模为 4.0万 m/天中水厂工程(土建、设备、电气、自控及辅助系统等)以及配套中水输水管线,DN800管长30.03km(含清江水库引水管网 16.00km、坪桥深溪污水引水 8.50km、中水厂出水主管 5.00km、,DN600 管长27.55km(含中水厂出水支管22.46km、新庄湖引水管网1.53km)新庄湖引水管网 5.09km),DN400 管长 5.62km(中水厂出水支管)。主要供水水源为坪桥污水处理厂、深溪污水处理厂,备用水源为新庄湖水库、清江
2.3 设计服务期:699日历天,自项目开工令下发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成。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工程实施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其中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结算;审核设备、材料等造价信息;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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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