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师河区智慧充电桩基础建设项目停车场工程劳务分包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QJWGS-FB-2025107)
招标条件
《狮河区智慧充电桩基础建设项目》停车场工程。本工程为集中式充换电设备,共建设67台变压器,323台直流充电桩,249台交流充电柱。
该工程建设所需的市政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劳务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劳务分包工程名称:源河区智慧充电桩基础建设项目停车场工程;
2.2本劳务分包工程的合同估算价为:具体见清单。
2.3本劳务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2.4本劳务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本劳务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为:本工程为沟槽土方开挖、管线敷设、设备基础施工、路面恢复、充电桩安装、协助工程验收(包含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2.6其他:分包单元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内容详见附表2《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具有本次招标劳务分包工程相应的施工资质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3.2本劳务分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近五年具有已完工的单项施工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不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相关证书或中级工程师职称执业资格等,且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劳务分包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分包件单独编制,实行一包一投。
3.5其他要求: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劳务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的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质量为合格,且满足招标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办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则按废标处理。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免费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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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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