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520线、省道254线大宁县城过境改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新招字(2025)第101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国道520线、省道254线大宁县城过境改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500001,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国省道县城过境改线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8号)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晋交规划发〔2025〕20号),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依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公路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试行)》(晋交规划发〔2024〕48号)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路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编制指引(试行)》(晋交规划发〔2025〕24号)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国道520改线起点位于大冯村东侧,翠云山矿泉水厂东侧顺接国道520,终点位于国道520葛口村西侧与既有国道520顺接。省道254改线起点位于圪塔上北侧,顺接现有省道254,终点与国道520改线形成T形交叉。国道520改线长约9.9公里,省道254改线长约3.9公里。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拟建大中桥12座,隧道2座。估算投资约6.1亿元,项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以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提供贯穿项目投资决策等前期工作阶段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服务,协助招标人开展不限于本次招标服务范围的报批、报建、报验以及各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等服务工作;
(2)初步勘察设计:工程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其他相关设计内容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3)前期专项评估:项目安全性评价(工可阶段)、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节地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防(行)洪论证评估、文物调查及勘探、文物影响评估及保护方案、先行用地报批、土地征收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复垦方案、使用林(草)地咨询服务、正式用地报批及土地证办理、其他专项评估(如需)等内容。
注:本项目为投资决策等前期工作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包含立项和设计批复所需的各专项评价(估)咨询服务。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具体以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为准,但工作内容不得重复。
2.3 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山西省标准编制规范要求;咨询服务成果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意见,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止,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
(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且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包括“公路专业/全过程工程咨询”;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设计内容至少包含:路基、路面、大桥或特大桥、隧道)。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如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勘察设计内容。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如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勘察设计内容。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8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企业适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条件。
(4)联合体牵头人至少须承担: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工作和初步勘察设计工作。
(5)其他成员单位须满足如下条件:招标公告资格要求3.1、3.5、3.6、3.7、3.8、3.9的要求。
3.11本招标公告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2月1日起至开标日;近五年是指2020年12月1日起至开标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6日18时00分至2026年1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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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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