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一是每天早上按照具体路线接职工从银川到上海庙上班,下午下班后按照具体路线送职工从上海庙到银川用车;二是每天根据职工乘车人数,接送职工到宁东火车站、灵武火车站、银川火车站、银川河东机场用车。三是根据矿区及职工需求到鄂尔多斯市东胜、乌海,山东济宁、泰安,上海庙镇区域及附近矿区等地点临时用车;
1.2实施地点:新上海一号煤矿;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最高限价:46万元 (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租赁服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供应商季度末月25日前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税率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税率执行),采购人财务部门挂账后,按资金计划进行付款,付款方式为商业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存在任何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6质量/服务标准:通勤车租赁服务良好,实现全年安全通行目标。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人员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A1级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4业绩要求:/;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