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6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雨、污排水井盖及雨水箅子巡查、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10--2541NF07214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8-2025-01714
3、项目名称:2026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雨、污排水井盖及雨水箅子巡查、维护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499.999789(万元)
7、采购需求:
择优选取1家维护单位完成2026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雨、污排水井盖及雨水箅子巡查、维护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年,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人的考核情况有权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最多续签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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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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